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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被通报!鲁王食品生产的乌鸡多次抽检出问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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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 2024-04-20 02:06:14 |   作者; 雷竞技网页入口

中国质量新闻网讯(郭婧欣)近日,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2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。此次抽检涉及25大类食品438批次样品,不合格样品14批次。其中,山西田森集团有限公司郭家堡店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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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中国质量新闻网讯(郭婧欣)近日,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2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。此次抽检涉及25大类食品438批次样品,不合格样品14批次。其中,山西田森集团有限公司郭家堡店销售的、来源于山东

  据了解,甲氧苄啶为抗菌增效剂,常与磺胺类药物一起使用。长期食用甲氧苄啶超标的食品,可能会引起恶心、呕吐等症状。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》(GB 31650—2019)中规定,甲氧苄啶在鸡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50μg/kg,乌鸡中甲氧苄啶残留量超标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。

  梳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往期抽检通告不难发现,茌平区鲁王食品有限公司不是第一次被通报食品抽检不合格。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(2019年第46期)中,标称山东省茌平区鲁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、北京三胜百味副食经营部经营的乌鸡,磺胺类(总量)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。

  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(2019年第52期)中,标称山东省茌平区鲁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、北京佳淼发商店经营的乌鸡,恩诺沙星(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)、磺胺类(总量)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。

  公开资料显示,鲁王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1月21日,注册地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振兴办事处田庄村,法定代表人为侯庆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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